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2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1-00154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
| 发布机构: | 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1639467962000 |
| 统一编号: | {b_standardfile} | 文 号: |
- 信息索引号:
002482111/2021-00154 - 发布机构:
省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1-1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28号建议的答复
邓禾颖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杭2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提升文明交通行为的建议》收悉。经前期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并征求省人大代工委、监察司法委和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党政牵头、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科技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不断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和道路交通基础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与我省“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政治定位,以及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不少差距。结合您的建议,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健全各级专委会工作机制,实行专班化、项目化、清单化运作,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部门行业资源共享和整合,不断巩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重点违法打击能力。坚持路面劝导、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继续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公安交管现代警务机制改革,运用大数据认真研判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构建研判预警、精密智控的重点违法打击模式。
(三)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素质。一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电视、进广播、进影院、进手机”活动,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必修课和地方课程教学内容,确保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三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培训管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浙江省公安厅
2021年9月